如果妳決定嘗試體驗修道生活,開始妳便會進入:
* 檢定和輔導的時期
* 備修期
* 初修期
* 進修期 (發初願後的六年)
* 永願期
* 檢定和輔導的時期
培育目的: |
被陪伴去考核自己聖召的計劃並在實際體驗中,確定自己是否擁有生活慈幼生活所要求的素質。 |
基本體驗: |
更認真的入深基督徒生活體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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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團體內直接體驗修會神恩。 |
時間: |
大約一年 (按每人的需要而定) |
* 備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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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入體驗聖召及更清晰的認識神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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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漸地但堅決地作出不可或缺的福音選擇。 |
時間: |
十個月 |
* 初修期
目的: |
初修修女照會憲描寫的神恩,在跟隨基督,在盟約的精神中活母佑女兒的生活體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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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體驗一個跟隨耶穌的旅程和明白這旅程在自己生命中的實際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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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轉化順應聖神與基督認同。 |
時間: |
二年 |
* 進修期 (發初願後的六年)
目的: |
準備人跟隨基督,把自己完全奉獻給天主,服務使命。 |
體驗: |
承擔福音勸喻(三願: 貞潔,神貧,聽命)作為打開人和宇宙實在休戚相關的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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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意識到旅途上的痛苦奧秘伴同,十字架的甘飴的軛,輕鬆的擔子,因為是和耶穌及為耶穌背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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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逾越奧蹟的生命中學習使自己成熟的機會。 |
* 永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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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矢發永願後,在修會內永遠事奉天主… |